新规范:安全文明办法费应在开工后28天内付出50%!

发表时间: 2024-02-26 20:33:45   作者: 安博体育官方下载   

  2021年11月17日,住宅和城乡建造部规范定额司关于寻求《建造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寻求定见稿)定见的函。

  住建部对《建造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进行了修订,构成《建造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寻求定见稿)。

  住建部拟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规则,由本来的发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的28天内预付不低于当年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50%,变为应在开工后28天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50%给承包人。

  10.2.2 发包人应在开工后 28 天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50%给承包人,其余部分应按照提早组织的准则进行分化,并与工程进度款同期付出。

  关于安全文明办法费的付出,其实各地早有规则,如绍兴市柯桥区建造局(原绍兴县建造局)在2005年就出台文件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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