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打造“光伏高速公路示范省”的建议

发表时间: 2024-04-08 14:11:00   作者: 安博体育官网app   

  》收悉,很谢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交通运输是能源消费的重要领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深入贯彻国家关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新能源发展有关要求,积极地推进光伏发电技术在高速等交通运输场景的推广,不断的提高交通运输行业绿色能源自给水平,推进构建稳定、绿色能源供应体系。

  近年来,我厅组织高速集团等高速公路建设运营单位抢抓发展机遇,以匝道、办公区、隧道等区域为重点,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光伏项目建设。截至目前,高速集团已运营的高速公路光伏项目涉及44对服务区、1个路域管理公司办公区和1段高速公路边坡(试验段),总计容量约11567千瓦。

  根据有关技术进步情况,积极探索实施高速公路边坡光伏发电项目。2021年11月,高速集团选取荣乌高速荣成至文登段2300米4段边坡开展边坡光伏试验,项目装机容量2010千瓦,12月31日成功并网,预计年均发电量221万度,年节约标准煤663吨,年均减排二氧化碳2010吨。截至目前,已发电155万度。在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我厅联合省公安厅推进高速公路边坡光伏发电有关标准立项工作,6月20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高速公路边坡光伏发电工程技术规范》,下一步将有力引领和支撑高速公路边坡光伏规模化推广,打造“高速公路+能源”融合发展的典范及品牌,助力交通强国山东示范区建设。初步估算,全省高速公路边坡光伏建设总容量约300万千瓦,潜力巨大。

  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关于公路公路建筑限界要求,光伏板、电杆、信号机等各种设施设置应符合高度以及跨度要求,不得侵入公路建筑限界。根据《山东省涉路工程技术规范》(DB 37/T 3366-2018),电力、通信线缆上跨公路最小垂直净高不应小于6米(小于1千伏时),并行公路的电力线路杆塔至土路肩边缘最小距离应不小于杆塔高。光伏塔杆连续架设时,其杆柱属于不可穿(跨)越障碍物,应满足路侧净区要求,并结合相关安全论证,对护栏等防撞保护设施进行提升。

  一是重大交通事故发生时,光伏廊道会对大型救援设备的施工带来影响,需要增设满足公路两侧大型吊装机械设备抢险、施工要求的快速拆装装置。二是光伏面板产生的反光、眩光,对公路、铁路上跨桥梁上通行的汽车、列车驾驶人员产生视线干扰,需要对防眩设施设置进行论证。三是遭遇大风、大雪等极端天气,或光伏面板破损零部件和冬季冰凌、冰块等物件掉落,将对下方行车安全产生一定的影响。四是在公路路面上方大面积铺设光伏站,其效果相当于形成一段隧道,易产生隧道“黑洞效应”,对潜在的行车安全影响需科学论证。

  架设光伏设施的费用除了光伏面板的费用外,还应包括支撑钢构、公路护栏防护等级提升、照明消防等应急等设施费用。按照双向四车道(典型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上设置棚盖式光伏设施进行建安费用测算如下: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棚盖采用双跨弧形棚盖(也可考虑平顶),棚盖为f/L=0.238的弧形,棚盖高度考虑建筑限界和门架及标志,约为8~10m,其结构及形式为钢网架或钢桁架,棚盖两侧不封闭,屋面采用单层压型钢板。其横向跨长为16米*2=32米(考虑基础和车辆侧倾值),棚盖的估算价格为2500元/平方,则棚盖每延米的估算为8万元/延米,每公里造价约8000万元;高速公路上设置棚盖式光伏设施大量的公路基础设施建安费用会明显地增加光伏发电成本,需在造价投入方面做系统评估。

  综上,目前在高速路面上方安装光伏电站缺乏必要的标准规范支撑,且存在比较大安全风险隐患,造价较高,不具备实施条件。

  结合国家“双碳”目标和绿色交通建设要求,积极组织相关的单位推进交通领域光伏有关标准研究制定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简化涉路施工和并网发电审批手续,鼓励各高速公路建设运营单位探索推动新建、改扩建高速公路推广“道路光伏一体化”建设模式,把光伏设施建设成为高速公路边坡防护、电力供能设施的组成部分,加快高速公路光伏推广。



相关文章
相关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