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检验

发表时间: 2024-01-01 20:30:24   作者: 合作客户   

  为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办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检验办理规则》(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保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检验作业规范化,依据水泥制作工业的特色,制定本规范。本规范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规范司提出。本规范由我国环境监测总站、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起草。本规范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3月9日同意。本规范自2006年5月1日施行。本规范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材料性附录。本规范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说。本规范初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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