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全国装配式建筑政策要点汇总-湖北江西广东山东pc吊装

发表时间: 2024-04-01 07:18:36   作者: 合作客户   

  原标题:2023年5月全国装配式建筑政策要点汇总-湖北江西广东山东pc吊装

  关于印发《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摘要:到2025年底,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实施规模逐步扩大,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5%以上。

  到2030年底,工程全寿命期系统化集成设计、部品部件标准化生产、精益化生产施工水平大幅度的提高,工程全产业链、价值链和创新链充分整合,形成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体系。新型建筑工业化由政府示范引领向市场主导发展,工程建设高效益、高质量、低消耗、低排放的建筑工业化基本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50%以上。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23年上半年装配式建筑项目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内容摘要:本次检查在全市范围内共抽取在建项目27个,其中香洲区13个、金湾区4个、高新区5个、斗门区4个、鹤洲新区1个,总建筑面积超过393.9万平方米。总体上,我市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及构件生产单位能按照我市有关政策贯彻实施,现场实施工程质量水平有所提升,但项目重大变更未备案、局部质量隐患未杜绝情况依然存在。本次检查共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21份。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2部门 关于逐步加强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 许建发〔2023〕15号

  内容摘要:政府投资或主导的项目,要全部采用装配式建造技术,装配率不低于50%。2023年各土地出让计划项目中,采用装配式建造的比例不低于30%,2024年的比例不低于35%,2025年的比例不低于40%。各县(市、区)不得以会议纪要、指示、批示等改变项目的建造方式。

  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合肥市装配式建筑容积率奖励细则(试行)指引》(2023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内容摘要:本指引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内装配式建筑装配率不低于50%的商品房项目。容积率奖励指该部分建筑面积不计入地块容积率,奖励上限最大不允许超出建筑单体地上建筑面积的3%。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建议 马政〔2023〕25号

  内容摘要:到2025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40%;到2030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50%以上;培育或引进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不少于5家,并形成集设计、生产、施工于一体的装配式建筑企业;力争培育2个以上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哈政发〔2023〕28号

  内容摘要:到2025年末,初步形成以装配式产业、超低能耗产业、建筑机器人产业为基础的智能建造产业集群。以具有哈尔滨地域特色、符合高寒地区实际的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冰雪景观建筑为主攻方向,积极地推进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应用,结合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等新型建筑模式,推动预先制作的构件、新型保温材料、低碳混凝土等新型建材产业化发展,拉动周边上下游产业链向智能化转型。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优化装配式建筑评价工作的通知 中建通〔2023〕81号

  内容摘要:对装配式建筑评价达到一定等级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探索预售条件、预售资金监管政策支持。探索出台城乡自建房装配式钢结构住宅有关政策。打造装配式建筑产业网络站点平台,打通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生产、运输、施工、运维、监管全过程,实现装配式建筑产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全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完善装配式建筑有关标准,制定装配式建筑项目评价指南,推进装配化装修。完善设计、生产、施工、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探索推广标准化设计、集成化生产、机械化施工,稳步提高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装配式钢结构、装配式木结构集成化水平。政府投资大中型建筑工程全方面实施装配式建筑,民用建筑项目积极推广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和装配式钢结构建筑。鼓励新建公共建筑和住宅优先采用钢结构建筑。探索具备条件的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向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PC构件)生产企业跨界转型。推动部品部件智能工厂建设。推动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标准化,编制集成化、模块化建筑部品标准图集,健全部品部件工厂化生产体系,推行部品部件识别标识制度。推进钢结构构件、预制混凝土结构物件、装修部品、设备管线、成型钢筋等部品部件智能工厂建设改造。推动装配式生产企业向数字化、智能化工厂转型,培育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工厂。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贵阳市装配式建筑规划设计导则及施工图审查要点(试行)》的通知 筑建通〔2023〕146号

  “贵阳市装配式建筑规划设计导则”共分8章,主要内容:总则、基本规定、项目策划、建筑设计、结构设计、设备和管线设计、内装修设计,预先制作的构件深化设计。

  “装配式建筑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共分4章,主要内容:总则、基本规定、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装配式钢结构建筑。

  “附件”内容:贵阳市装配式建筑规划设计文件编制要求、贵阳市装配式建筑项目装配率计算书、装配式建筑指标专项审查和复核技术要点、装配式建筑建筑设计专篇、装配式建筑结构设计专篇、装配式设备设计说明专篇、装配式建筑项目案例、常规装配式建筑体系。

  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做优做强的实施建议》(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内容摘要:全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动建立以标准部品为基础的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生产体系。推广应用钢结构构件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生产线和预制混凝土结构物件智能生产线。

  积极推进钢结构装配式建筑、超低(近零)能耗建筑。全市公建项目应优先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建筑工业化基地获国家级、省级示范基地荣誉的分别奖励300万元、200万元,钢结构工业化基地奖励分别增加100万元、50万元。

  采用钢结构装配式的商品房项目,不超过规划地上钢结构装配式建筑面积的4%可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核算;采用装配化装修的商品房项目,不超过规划地上采用装配化装修建筑面积的1%可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核算;采用超低(近零)能耗的商品房项目,不超过建设超低(近零)能耗的地上建筑面积的4%可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核算。对高装配率的商品房项目可进行容积率奖励,按《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等有关要求评价,达到A级、AA级、AAA级装配式建筑标准的,分别不超过规划各单体计容建筑面积的2%、3%、4%可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核算。

  珠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珠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珠府〔2023〕39号

  摘要│珠海:推广绿色建筑规划设计。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严格执行绿色建筑规划设计标准,鼓励农民自建住房参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建成绿色建筑,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95%以上,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公共建筑全部达到二星级以上。快速推进建筑工业化,全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钢结构住宅,开展装配式装修试点。鼓励利用建筑废弃物生产建筑材料和再生利用,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降低建筑材料消耗。到2030年,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40%。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三明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工业化建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明建〔2023〕11号

  内容摘要:符合下列类型的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应作为重点领域,积极推广使用预制混凝土结构物件、钢构件:

  6.水务工程的净水厂、污水厂水处理单元、河道生态坡岸砌块、管渠检查井、集水井、排水箱涵、小型一体化泵站。

  甘肃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甘肃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政发〔2022〕40号

  摘要│甘肃省:全力发展装配式建材,提升装配式建筑建材设计支撑水平,提高新型墙体材料在装配式建筑中的应用。快速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应用推广,加强新型胶凝材料、低碳混凝土、木竹建材等低碳建材产品研制应用。推广绿色低碳建材和绿色建造方式,快速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全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积极地推进装配式建筑试点项目建设,推广钢结构住宅,推动建材循环利用,强化绿色设计和绿色施工管理。

  湘潭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湘潭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潭政发〔2023〕9号

  摘要│湘潭市:积极地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全方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强化顶层设计,将绿色建筑发展指标列为土地出让的必要条件,确保项目建设各阶段全面落实绿色建筑发展要求;积极地推进绿色建造应用,将装配式建筑纳入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发展规划,推广装配式建筑标准设计和图集,建立政府引导的市场化运作机制,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到2025年,城镇新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40%以上。

  益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益阳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益政发〔2023〕4号

  摘要│益阳市:培育壮大装配式建筑产业,推进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施工-管理-服务”全产业链建设,打造一批以“互联网+”和“云计算”为基础、以BIM技术(建筑信息模型技术)为核心的装配式建设工程设计集团和规模以上生产、施工有突出贡献的公司。依托益阳资源优势,重点发展钢筋混凝土预制、竹木结构预制、全钢铝结构预制装配式建筑。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 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建节科字〔2023〕2 号

  摘要│山东省五部门明确:推行系统化集成设计、精益化生产施工、一体化装修的绿色建造方式。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应按规定采用装配式建筑,积极发展装配式混凝土建筑、钢结构住宅,新建公共建筑原则上采用钢结构,因地制宜发展木结构,推广装配化装修,到2025年,全省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40%(其中济南、青岛、烟台3市达到50%以上),到2030年达到60%。创建国家智能建造试点城市,推动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到2025年,建筑产业网络站点平台初步建立,打造应用场景100项以上。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包头市促进建筑业高水平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包府办发〔2023〕60号

  摘要│包头市: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到30%。对获评一星、二星、三星绿色建筑,税前工程总造价分别增加0.3%、0.7%、1.0%。大力推进高星级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等建筑建设,加大对装配式建筑、星级绿色建筑、近零能耗(含超低能耗)建筑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力争将包头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园区)纳入到自治区重点示范园区范围,进而享受新型工业化示范园区有关政策。装配式部品部件生产基地(园区)按照工业用地政策提供用地支持。新立项的单体地上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含)以上的政府投资新建公共建筑,鼓励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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