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省现有水泥企业下一年4月1日开端履行新规范!(内附全文)

发表时间: 2024-02-22 18:03:22   作者: 水泥盖板   

  近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规范》(DB33/1346-2023)。

  新建企业2024年1月13日起履行本规范,其间,有组织排放操控直接履行Ⅱ阶段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相应的排放绩效要求。

  现有企业2024年4月1日起履行本规范,其间,有组织排放操控要求方面,2024年4月1日起履行Ⅰ阶段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相应的排放绩效要求,2025年7月1日起履行Ⅱ阶段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相应的排放绩效要求。

  本规范规则了水泥制作企业(含独立粉磨站)、水泥质料矿山、散装水泥/熟料中转站、水泥制品企业以及它出产设备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操控要求、监测和监督办理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现有水泥工业公司或出产设备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办理,以及水泥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备规划、竣工环境保护检验、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办理。使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态废料,除履行本规范外,还应履行国家相应的污染操控规范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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