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河南全省水泥厂停产延长至11月15日!

发表时间: 2024-03-14 11:18:00   作者: 新闻中心   

  日前,河南省相关环保部门发布《关于在重点行业延续实施轻中度污染管控工作的通知》称,根据多模式最新预报结果,10月29日至31日、11月4日至6日,11月9日、10日和14日前后,全省中北部、东部、西部及南阳等地区,受高湿静稳天气影响,扩散条件不利,将也许会出现持续轻中度污染过程,短时可能将达到中度污染。为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对目前实施的管控工作提出要求:延续10月19日发出的空气污染管控工作,管控时间延续至11月15日,请各市按照目前的管控要求,继续实施轻中度污染管控措施。驻厂监管人员要监督企业做好工业污染防治和运输扬尘防控,按要求减排污染物。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所有驻厂监督人员、暗访核查和督察问责组人员,同步继续开展专项行动,严格按照《精准科学依法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工作,确保工作成效。原文如下:

  同期,河南省新乡市、洛阳市等区域环保部门分别发布在重点行业延续轻中度污染天气管控措施的通知。

  新乡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延续实施轻中度污染管控的通知》称,根据省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延续实施轻中度污染管控工作的 通知》有关要求,于10月30日24时至11月15日24时延续实施轻中度污染管控。

  除应急抢险工程外,停止一切土石方、建筑拆迁施工、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加大对施工工地、地面、物料堆场等扬尘管控力度,对违规施工的建筑项目,一律从严从重查处。建筑垃圾车、渣土运输车实行24小时禁行,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运行;加强过境柴油货车和尾气超标柴油货车管控,减少重点用车企业物料运输频次。

  严格落实企业管控要求,水泥熟料、碳素、玻璃制品和陶瓷企业限产50%(含)以上(以生产线计,两条生产线的停产一条,单条生产线的停产);水泥粉磨站及水泥制品、石灰窑、矿粉、钙粉、商砕和沥青搅拌站等所有建材行业全部停产(绩效引领性企业除外);所有企业不再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通知原文如下:

  洛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在重点行业延续轻中度污染天气管控措施的通知》称,按照省攻坚办《关于在重点行业延续实施轻中度污染管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对重点行业延续轻中度污染天气管控时间至11月15日24时。钢铁、焦化、炭素、陶瓷、耐材等工业公司通过降低负荷、压减产能、提高治污设施运行效率,在9月25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基础上减排30%以上。砖瓦窑企业(非烧结砖除外)停产至11月15日24时。水泥企业(包括水泥熟料生产线%,以生产线计,并不再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

  各类工地要严格落实“七个百分之百”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并严格按照“固定车辆数量、固定运输时间、固定运输路线、固定商砼站、固定消纳场”原则在白天(9:017:00)实施渣土运输。在11月4日至6日、11月9日、10日和14 日污染时段停止土石方、建筑拆迁施工、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停止渣土运输。通知原文如下:

  按照此前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公告文件,经企业自评、资料审核、现场核验、专家会审,逐级审核认定A级企业42家、B级企业310家、绩效引领性企业467家。水泥行业郑州登封市四家水泥企业获评A级企业,分别为天瑞集团郑州水泥有限公司、登封市嵩基水泥有限公司、天瑞新登郑州水泥有限公司、登封市宏昌水泥有限公司。包括水泥粉磨站、混凝土企业在内的138家水泥行业企业获评绩效引领性企业。共142家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可自主减排。同期山东省公布消息预计11月15日至12月17日期间,鲁中、鲁西北、鲁南地区将出现一次重污染天气过程,届时工业公司要按照最新修订的应急减排清单采取限产停产等减排措施;对建筑施工工地等扬尘源停止产生扬尘环节的建筑施工作业及渣土运输;加强重型柴油货车管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上路运输行驶。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各市要逐步提高政治站位,务必格外的重视此次空气重污染过程应对工作,做好信息发布及公开,并于每日14时前上报应急工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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