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政府

发表时间: 2023-12-10 03:51:55   作者: 新闻中心   

  县发展改革委关于小伊镇小伊村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含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报来《关于申请小伊村健身步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含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人民群众文化娱乐生活需要,同意建设小伊镇小伊村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项目单位:灌云县小伊镇小伊村民委员会。

  项目总用地面积0.1831公顷,主要对场地进行平整、硬化900㎡;并配套建设大舞台200㎡,篮球场420㎡,公共厕所40㎡,绿地311.36㎡等。

  (三)原则同意文化广场地面结构和排水沟结构设计的具体方案,地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压实系数0.95;最低处200厚级配碎石,碎石粒径≤40找坡层;排水沟主体采用C20,120厚钢筋混凝土浇筑,内壁抹1:2.5防水砂浆抹面,盖板宽840mm或1000mm,厚100mmC20钢筋混凝土预制板,中部预留长方形下水口。

  (四)原则同意公共厕所结构、给水、排水、通风、电气、消防设计的具体方案,为地上一层砖混结构单体建筑,厕所外立面以刷灰色外墙涂料为主,挑檐刷白色涂料,屋顶为红色琉璃瓦。

  五、项目概算总投资6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1.7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47万元,预备费1.79万元。资产金额来源为建筑设计企业自筹。根据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相关工作要求,项目资金筹措不得直接或变相新增隐性债务。项目所需资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得由实施工程单位垫资建设,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拨付。

  七、项目单位理应当通过江苏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

  八、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筑设计企业和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有几率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比较有效处理解决措施的情况下开展建设。

  九、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和市严控楼堂馆所相关规定,禁止搭车建设办公用房,不得建设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

  十、其他未尽事宜请依照国家法律和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定额、设计规范规程(特别是强制性条文)等规定和要求予以落实。

  十一、按规定办理齐备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请认真贯彻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规定,狠抓“质量、工期、投资”三大控制,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要求,确保工程建设顺顺利利地进行和社会稳定,按期建成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发挥工程效益。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1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要延长有效期的,请项目单位在批复有效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批复文件有效期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允许超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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